2005年9月2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在京举行
压倒性意见:1500元起征点仍显偏低
  据新华社 广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27日在北京举行。从近5000名报名者中确定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的代表、全国总工会的代表以及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共28名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就听证事项阐述了各自的观点、理由和论据。有18名出席听证会的旁听人提交了书面意见。
    本次听证会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举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主持听证会时指出:“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直接关系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过程中,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推进立法民主的一项重大举措。”
    在一天的听证会中,首先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的代表对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500元作了说明,认为这一标准是兼顾了东中西部地区情况做出的均衡选择,是与城镇职工人均负担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基本相适应的,有利于合理解决目前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的代表就有关具体问题作了陈述说明。各位公众陈述人和地方财税部门的代表,围绕听证事项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十分热烈。一些陈述人认为,草案规定的调整幅度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以及人均消费支出等方面的增长基本相适应,是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实际情况的。有的陈述人建议适当降低费用减除标准,以利于有效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多数陈述人认为1500元的费用减除额仍显偏低,还不能满足一部分实际负担较重的中低收入者及其扶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和物价变动引起的基本生活费用的增长趋势,并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具有前瞻性,应当适当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多数陈述人认为全国应当实行统一的费用减除标准。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在对听证会进行总结时指出:“各位陈述人的发言,代表和反映了不同的观点和要求,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此次听证会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希望广大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国家的立法工作,为国家立法积极地建言献策。”
    听证会主持人表示,根据听证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的听证报告,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重要参考和依据。